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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标识符和表达式

标识符和表达式是程序设计经常用到的两个基本概念。在用高级语言进行程序设计时,如果程序要对某个变化的量进行处理时,通常都要对该变化量定义一个具有某种数据类型的符号名,用该符号名也就等于使用了该变化量。在汇编语言中,也是如此,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说明和引用方式不同。

4.1 标识符

在汇编语言中,标号、内存变量名、子程序名和宏名等都是标识符,它一般最多由31个字母、数字及规定的特殊字符(?、@、_、$)等组成,并且不能用数字开头。通常情况下,汇编语言不区分标识符中字母的大小写。

和高级语言的变量名一样,一般要求标识符尽可能取得有点含义,这会大大改善程序的可读性,并有助于对程序的理解。但标识符不能是汇编语言的保留字,汇编语言的保留字主要是指:指令助忆符、伪指令定义符、寄存器名以及一些具有特殊含义的字符串等。

例如:MSG1、ERRMSG2、ASC1、asc2等是合法的标识符,而1a、ah、mov等就不是合法的标识符。

试比较ABCDH和0ABCDH之间的差异。前者是标识符,而后者是十六位进制数值。